关于印发《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 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》部分内容 第二次勘误的通知

闽建价〔2018〕33号

发表于:2018/12/10 15:28:47

各设区市造价站、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:

鉴于《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》闽建价〔2017〕58号文中的材料综合价格部分内容有误,现予以第二次勘误。

本材料综合价格仅供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参考,编制人可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格。

 

附件:《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》部分内容勘误表(二)

 

 

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

2018815


《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》部分内容勘误表(二).xls